“狗咬狗”引官司,狗主人屡次不牵狗绳担全责
“狗咬狗”引官司,狗主人屡次不牵狗绳担全责
“狗咬狗”引官司,狗主人屡次不牵狗绳担全责出了家门,就要给爱犬拴上狗(gǒu)绳,主人手中的牵引绳,就是守护安全的盾牌。近日,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,一名狗主人多次遛狗不牵绳被警方处理过,依然我行我素(wǒxíngwǒsù),又闯祸了,这次被告上了法庭(fǎtíng)。法院将如何判决(pànjué)呢?
2024年9月份,镇江市民章某带着一只阿拉斯加(ālāsījiā)犬在(zài)小区内遛弯,当时没有牵狗绳,在撒欢时将(jiāng)汪某饲养的(de)贵宾犬的脖子给咬伤了。两人为赔偿事宜产生了纠纷,报警处理。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白雪介绍(jièshào),“派出所民警至案发现场调查,并组织(zǔzhī)双方进行调解,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后汪某带受伤的贵宾犬,前往宠物医院检查,治疗共计花费1020元,看着伤痛(shāngtòng)的爱犬,汪某心疼又气愤,诉至法院要求章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”。
法院(fǎyuàn)查明,早在2024年6月,章某(mǒu)(mǒu)就曾因(yīn)多次遛狗不牵绳被派出所责令整改。事发当日,派出所也对章某作出了罚款处罚。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tíng)副庭长白雪介绍,“法院经审理认为,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(bǎohù),根据民法典规定,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造成他人(tārén)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(huòzhě)管理人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。法官表示,在这起案件中,章某在派出所责令他整改后,仍不牵绳携带宠物犬外出,在户外公共场所将汪(wāng)某的宠物犬咬伤,章某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因此判决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法官(fǎguān)提醒,饲养动物的主人要依法登记管理,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,如果外出一定要拴(shuān)牵引绳,体型较大的犬建议佩戴嘴套,同时要主动避让行人及车辆(chēliàng),及时制止犬只吠叫、扑咬等行为。
《零距离》记者 | 刘舒(liúshū)

出了家门,就要给爱犬拴上狗(gǒu)绳,主人手中的牵引绳,就是守护安全的盾牌。近日,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,一名狗主人多次遛狗不牵绳被警方处理过,依然我行我素(wǒxíngwǒsù),又闯祸了,这次被告上了法庭(fǎtíng)。法院将如何判决(pànjué)呢?

2024年9月份,镇江市民章某带着一只阿拉斯加(ālāsījiā)犬在(zài)小区内遛弯,当时没有牵狗绳,在撒欢时将(jiāng)汪某饲养的(de)贵宾犬的脖子给咬伤了。两人为赔偿事宜产生了纠纷,报警处理。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白雪介绍(jièshào),“派出所民警至案发现场调查,并组织(zǔzhī)双方进行调解,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后汪某带受伤的贵宾犬,前往宠物医院检查,治疗共计花费1020元,看着伤痛(shāngtòng)的爱犬,汪某心疼又气愤,诉至法院要求章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”。

法院(fǎyuàn)查明,早在2024年6月,章某(mǒu)(mǒu)就曾因(yīn)多次遛狗不牵绳被派出所责令整改。事发当日,派出所也对章某作出了罚款处罚。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tíng)副庭长白雪介绍,“法院经审理认为,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(bǎohù),根据民法典规定,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造成他人(tārén)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(huòzhě)管理人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。法官表示,在这起案件中,章某在派出所责令他整改后,仍不牵绳携带宠物犬外出,在户外公共场所将汪(wāng)某的宠物犬咬伤,章某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因此判决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法官(fǎguān)提醒,饲养动物的主人要依法登记管理,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,如果外出一定要拴(shuān)牵引绳,体型较大的犬建议佩戴嘴套,同时要主动避让行人及车辆(chēliàng),及时制止犬只吠叫、扑咬等行为。
《零距离》记者 | 刘舒(liúsh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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